贡院——千年科举的背影
贡院是科举考试的专用考场,又称贡士院,或称贡闱、贡场、闱场。“自古无场外的举人。”作为“抡才重地”,贡院是中国一千多年间知识分子梦牵魂绕的一个地方,从唐宋至明清大部分政治家、大部分文学家、大部分著名学者都经历过贡院场屋生活。贡院不仅建筑规模宏大,而且考试规制严密,是科举制度或科举文化的具体象征。它是科举考试专门化制度化的产物,反过来又保证了科举考试的专门化与制度化。了解和研究贡院,不仅是科举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当今完善考场规范和防止考试作弊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贡院的形成与发展
设置专门的考场,是科举考试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科举制度诞生的早期,还没有专用考场,一般都是临时借用官府公廨举行考试。到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才开始设置贡院,并使用专门的印玺,使礼部贡院具有独立的职能。《册府元龟·贡举部》载:贡院“关试之日,皆严设兵卫,荐棘围之。搜索衣服,讥诃出入,以防假滥焉。”唐代为防止考生翻越,在贡院四周围墙上插满荆棘,贡院也因此有“棘闱”“棘院”之称,这些名称为后世所沿用。
唐及五代的贡院规制较为简单,试铺之间没有分隔开来,但因当时科目繁多,且每年开科考试,贡院试务日渐繁重,加上当时每年都开科,而知贡举官并不固定,往往是临时差遣,到晚唐贡院便逐步变成一个具有一定考试行政职能的机构,而不仅仅是一个考试场所。五代时,贡院的行政职能得到加强,其中尤以后唐为突出。据《册府元龟》卷六四一所载,各次有关科举考试事务的奏文多由礼部贡院上奏,而非由哪位具体官员如礼部侍郞上奏,朝廷敇文也直接下发给贡院,知贡举官各年常更换,而贡院却是一个常设机构,真是“铁打的机构流水的官”。天成二年(927)贡院奏请依旧设考试官两员,“数年系属贡院”,当时还有“五经考试官”、“五科考试官”之称。除知贡举官和考试官以外,贡院还有不少管理考试的人员。天成四年(929)十月,中书门下制定贡举人事务,规定:
诸色举人,至入试之时前五日内,据所纳到试纸,本司印署讫,即送中书门下,取中书省印印过,却付所司,给散逐人就试。贡院合请考官、试官,今后选学业精通、廉慎有守者充。若在朝臣门馆人,不得奏请。
由此可见,考官、试官名义上是由贡院这一机构所聘请的,对其品学还有严格的要求。不过,对试卷在考试前五天之内由贡院盖中书省印再发放给考生的规定,后来又有所松动。清泰二年(935)九月,礼部贡院奏说:“入试前五日纳试纸,用中书省印讫,付贡院。院司缘五科所试场数极多,旋印纸锁宿内,中书往来不便。请只用当司印,”得到批准。当时贡院具有行政职能,充分体现在“院司”、“当司”、“本司”这些用词上,而《五代会要》卷二三《缘举杂录》中还有“贡院司”、“知贡院官”之称,说明贡院几近于一个行政实体。
宋初沿唐五代之制,在中央一级设有贡院,为省试专用考场。宋真宗朝,对贡院的考校程序作出具体的规定,并发明了对同一试卷双重定等第法。
史载:景德四年(1007年),命有司详定《考校进士程式》,送礼部贡院,颁之诸州。……寻又定《亲试进士条制》凡策士,即殿两庑张帟,列几席,标姓名其上。先一日表其次序,揭示阙外,翌旦拜阙下,仍入就席。试卷,内臣收之,付编排官,去其卷首乡贯状,别以字号第之;付封弥官誊写校勘,用御书院印,付考官定等毕,复封弥送覆考官再定等。编排官阅其同异,未同者再考之;如复不同,即以相附近者为定。始取乡贯状字号合之,即第其姓名、差次,并试卷以闻。……余如贡院旧制。
这种严格的考校程序从制度上保证了考试的公平性,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其中一些作法,如双重定等第法还为当今高考中作文评卷所采用。在北宋前期,贡院也不仅仅是一个考场,还具有主管科举的行政实体性质,并与当时的政治起伏和文风变化息息相关。庆历六年(1046),同知贡举张方平奏上过一份与北宋古文运动和“太学体”密切相关的奏章,题目便是《贡院请戒励天下举人文章》,从“贡院”作为主语的用法,可以看出当时贡院具有行政机构性质,这与后世贡院仅为科举试场颇为不同。
北宋多数时间贡院并无固定场所,起初在尚书省礼部,后来一度以武成王庙为贡院,一度以开宝寺为贡院,或以太学为贡院。这种临时取具的贡院条件不佳,甚至在元丰八年(1085)二月发生过大规模火灾,烧死考官四人、吏卒四十人的惨剧。《文昌杂录》卷六载:
开宝寺为礼部贡院,二月十八日,火,凡本部贡榜与夫所考试卷,须臾灰烬,略无遗者。自正月九日锁院,方定廿八日奏号,至是火。诏以太学为贡院,再令引试,前此未有也。
到宋徽宗时,礼部贡院设在辟雍内,成为一个独立的永久性的考场。宋人魏了翁曾说“礼部之有贡院,自唐开元始。国朝科举,虽袭其旧,而贡院或废或置,至崇宁而有所定。”到南宋,礼部已有专门的省试贡院。关于贡院的具体细节,《梦梁录》卷十五载:
礼部贡院,在观桥西。……贡院置大中门。大门里置弥封誊录所及诸司官,中门内西廊各千余间廊屋,为士子试处,厅之两厢,列进士题名石刻,堂上列省试赐知贡举御札,及殿试赐详定官御札,并闻喜宴赐进士御诗石刻。别试院在大理寺之西,专以待贡士之避亲嫌者。
淳熙六年(1179),“宰执进呈礼部状,乞修贡院,上曰‘岁久不修,恐致倾倒,可令漕司修盖”随着参加科举的士人也越来越多,宋代一些地方也开始设立贡院。北宋元祐五年(1090),“朝廷下学校及孔子庙不得试进士之制”,于是福州开始建立贡院,“五月,乃择州治之东南公廨及隙地,广二百三十尺有奇,而深倍之,乃增筑厥址,崇其旧三尺,穹堂廷庑,中辟旷除,后敞公堂,缭以重室,以为考校之舍。外门之内,监门、巡铺、弥封、誊录之所皆具。旬五十而成,凡为屋百有二十区,是时举士才三千,峨冠鹄袖,雍容而入。”宋徽宗曾于政和二年(1112),“从董正封建请,令诸州遍立贡院。”但北宋贡院并未真正普遍建立起来,特别是三舍法取消以后,“贡院亦随废矣。”到南宋时期,贡院才普遍修建起来,贡院已成为城市中一处常见的建筑物。其原因,除应试者的不断增加,要求建立专门用来考试的贡院来保证科举考试的正常进行以外,还由于贡院的修建具有拔举贤能的文化意义,以及维持考生自尊和考场庄重的心理。而贡院在当时城市中的普遍而且长期的存在,说明了科举文化发展到这时已趋向于成熟。宋代贡院在地方教育的发展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各地贡院的创设,有其积极的作用与意义。
美国学者贾志扬认为,贡院是宋代对传统中国城市景观所增添的东西,它可以建造得很精致复杂。它具有直观的效果,因为在只能看见围墙和外门的局外人看来,试院(贡院)很可能是考试前途的有点神秘而持久存在的标志,这种神秘性或许由它们只在每三年中的三天试期内使用而愈益加深。对于那些进去的人来说,深邃复杂的院子和庄严的中央主轴线(它本身是庄严的乾坤之轴的反映)无疑地会起加强崇高威严之感的作用。
金、元两朝称考试场所为考试院。金朝设有“词赋考试院”和“经义考试院”,各有“考试官”、“同考试官”负责试务。元代考试院开始有帘内官和帘外官之分。《元史》卷八十一《选举志》中说:“诸试院官在帘内者,不许与帘外官交语。诸色人无故不得入试厅“知贡举官隔帘受一拜。”而且分舍之制看来也始于元代,当时已规定“试院于翰林院东至公堂设席分舍。”“每举人一名,给只应巡军一人,隔夜入院,分宿席房,”又规定“差廉干官一员,度地安置席舍,务令隔远”。明代贡院的格局和形制看来有一些是继承元代的制度。
明代贡院在洪武十七年形成科举成式的时候,规定“试前二日,图画东西行席舍间数,编排开写某行,系某处举人某人坐。又于间内贴其姓名,出榜晓示。试之日,黎明,举人入场,每军一人看守,禁讲问代冒。黄昏纳卷,未毕者给烛三支,烛尽文不成者扶出”看来当时贡院内考生所处的地方也还是称为“席舍”,而还未称号舍。大概至迟到明成祖永乐十年(1412)以后,具有明远楼和号舍的贡院形制已形成了。“明朝代杨士奇主试,有柱联曰:场列东西,两道文光齐射斗;帘分内外,一毫关节不通风。”后来各省贡院明远楼中都书有此联。从此,贡院格局基本定型。
二、科举文化的具体象征
明清时期,京城和省会的科举考场称为贡院,而地方上府州县学的科举考场一般称为试院和考棚。除少数地方,如定州仍然沿用宋代的称呼将地方上的考场称为贡院外,通常情况下,贡院专指举行乡试和会试的场所。
“贡院为抡才重地,理宜闳敞整肃,用光重典。”明清贡院建筑布局谨严有序,气势宏大,在京城中,贡院是规模仅次于皇城(故宫)的建筑群,而在各省会城市中贡院则是最大的建筑群。作为科举考试实际举行的场所“贡院规模,俱有定制。”贡院中无论是内外帘的区隔、至公堂和明远楼的名称、东西文场区的布局,都有一定的规制和格式。贡院内部建筑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以明远楼为中心,两侧为众多的号舍,位置在考场的南边。即使细如“号舍栅门,令承办官亲身督理,如式制造。”关于号舍的规制,清代《广东文闱科场事例》对号舍的形制有简洁的描述:
每一号舍约阔三尺,深四尺,簷高八尺,地下皆铺砖,两便墙用双隅砖砌,离地一尺五寸,留砖罅一条,为套上号板之用。号板每块一寸八分,阔如其号,深以铺满号舍为度。板上尺余,再留一砖罅,士子将号板揭一块,置在上级,恰合一台,用以作文写字,再上则单砖到顶。每号前置炉一个,炭一篓,为士子褒茶汤饭食之用。巷用白石平铺。每巷口,栅一度。另巷外东西文场大路外,栅一幅,由龙门一连直到至公堂。留数门出入,预备封锁。
每一巷内,号军约十名,或八名,专服事士子茶取饭食各役。每一号军,约服事士子六名,不得出栅。
这是描述广东贡院的情形,各省贡院号舍的形制与此大同小异。
这种整齐划一的号舍的形成也有一个过程。如明初贡院号舍最初多为木制墙板,正统三年,顺天乡试,首场考毕之夕发生火灾。天顺七年,会试首场也发生火灾,焚死举人九十余人。号舍用砖墙建筑便是吸取发生火灾的教训后的改进产物。到清代号舍一般都用砖墙,不过,清代有的科次直省贡院因考生增加众多,号舍不敷使用,来不及添建永久性的砖砌号舍,也还临时加盖“棚号”或“席号”,其遮阳、蔽雨和安全性、舒适度都不如砖号。
又如号舍从最初的砖土坐凳发展为木制号板,也是一个重要的改进。咸丰二年版《钦定科场条例》卷二六《关防·贡院》载“雍正十年,议准京师贡院号房,将砖土坐凳改为坐板。”估计随后各省贡院也逐渐跟进,采用这种可以活动的号板,白天当桌椅,夜晚成床铺,一物二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号板的功用。因此,明清贡院的形制,是总结几百年科举考试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的结果,凝聚着许多人的智慧。古今中外有形形色色的考试,但只有明清贡院才有那么奇特的独立的考试小空间。号舍是用最简单的设计、最少的材料,建出容纳一个考生最低需要的考试单间,它便于防止作弊,有利于举子独立静思答卷。虽然很多人都说举子在其中坐卧辛苦,但对一种需容纳成千上万人考试而又想兼顾每个人有独立空间的考场来说,三尺宽四尺深的号舍已经是很不容易了。对号舍的形制,现代人不应有太多的嘲讽,它实在是中国科举制度的最有代表性的有形标志。
清代广东号舍曾达八千六百五十三间之多。《广东文闱科场事例》说“是科又增修三千之多,可见人文蔚起。”各省一般都将贡院号舍数量的多少作为衡量本省人文教育水平高低的标志之一。同治十二年,闽浙总督李鹤年等奏准:“闽省贡院,自道光八年大修之后。距今四十余年未及扩充增建。近科文运日开,每虑人多屋少,间用板号敷衍,而稽查出入,殊为不便。查东西望楼下,板号堪易砖号。……”江南贡院经一再扩建,清代同治十二年(1873),“贡院通计房屋四百九十九间,披厂七十四间,号筒二百九十五字,共号舍二万零六百四十四间。”这是所有具体号舍数最多的贡院。
第二部分是外帘区,从文场号舍往北正中为至公堂,是贡院建筑群的中心。至公堂后和两侧为外帘官工作之所,设有掌卷所、受卷所、弥封所、誊录所、对读所等部门,也是巡绰、监临、提调等外帘官员和其他考务人员的居住场所。第三部分是贡院的核心——内帘区。主要建筑有聚奎堂和内收掌、内监试、内提调等部门以及刻字房和印刷房。衡鉴堂是主考、副主考及内帘各官坐堂办公之所,主考、副主考这里抽签给房官分卷,只在堂上阅一、二卷,各同考官带回住处“分房阅卷”,最后在又在这里录取定榜。此建筑各贡院名称不一:顺天称聚奎堂,江南、湖南、贵州等省称衡鉴堂,河南称文明堂,四川称衡文堂,还有的称抡才堂,如乾隆时期福建贡院有抡才堂,乾隆甲寅恩科《福建闱墨》便由抡才堂所刻。考完发榜后都以衡鉴堂或聚奎堂、文明堂等名义刊刻闱墨,如1905年,豫闱文明堂便刻有《评选癸卯甲辰恩科闱艺大全》。每场考试前一天由主考官命题之后,刻字房和印刷房的工匠立即将试题刻印好,在当晚或考试当天凌晨送交外帘官,由其立即分发给考生。
另外,有的时候在贡院中还有“贡举堂”的设置。顺治十六年议准:“誊录对读饭食,责令供给官亲验,务令鲜洁,按时给发。有给发不时不洁者,听该所官程明贡举堂参处。”
一般情况下,贡院是三年才使用一次,平时在贡院的北区即管理试务的内外帘区,有时有常设人员看管建筑,那些房屋也偶尔还有一定的使用价值。但非考试时间,号舍区则是空寂无用的。每到临近大比季节,就须重新整修贡院。清代《满汉六部成语》礼部中有一条成语为“修理贡院、整造席次及铺垫供给”。当时规定,每临乡会试之年,照例修理贡院内外官房、墙屋、举子号舍,一切什物亦行修正置备。修理贡院时,严禁闲杂人混行出入。围墙一周遍复荆棘,窝铺、席棚不许沿墙搭盖。有关涉里外之处,悉心详勘,务令完萁坚密,不得稍留隙缝。凡梁头、屋角所有藏塞遗弃字纸、文稿,饬令搜出销毁。提调官仍于各号复加查验,有无土色浮松、埋藏文字之弊。修理各费,报户工二部核销。
科场条规充分体现贡院的规制之中。科举制的实施很多是通过贡院场规具体体现出来的,在千百年的考试实践中,积累了许多考务管理的经验。例如,在考试之前颁发给每一位举子《三场程式》等,相当于现代的“考试须知”。研究这些相关的制度规定,对我们今天改进考试管理工作,也能起参考借鉴作用。
有的学者认为,“传统的中华文明,是一种科举文明。”在美国来华传教士丁韪良1896年出版的英文著作《中国环行记》一书中,谈到他曾在福州登山,“俯瞰全城,目力所及,没有什么可称道的建筑,但有一中国文明的最好方面的具体形象却引人注目,这便是贡院。它由足以容纳上万名考生的低矮的号舍、考官居住的大房间、高耸的用于监考的明远楼所构成——所有这些都被布满荆棘的高墙所围住。每个城市,无论大小,都有一个类似的设施。”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贡院是科举文明或科举文化的具体象征。
三、贡院遗存:千年科举的背影
“贡院重地,理宜严肃。”作为国家“抡才大典”,科举是当时社会的一件大事。从各省贡院的规模和在省会所处的中心位置来看,科举确实在社会上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以清代四川贡院为例,位于当时成都城的中心。三年才用一次的考场,占地面积又如此之大,却长久地占据着城市的要津,可见科举制的重要性。
然而,随着科举在1905年被废止,贡院这种专用考场马上面临着被废弃和拆毁的命运。在人类建筑史上,很少有哪类重要建筑消失得这么彻底的。作为科举制的外在体现——贡院,因为占据着城市的中心位置,一旦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当人们需要拆除旧房获得建筑土地的时候,贡院尤其是其中的号舍必然是首当其冲了。号舍是古今中外唯一一种除了考试别无他用的建筑。当科举废止之后,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既然毫无其他使用价值,一般人又没意识到将来也有历史价值,当然迟早面临着被拆除的命运。
并不是所有人都对贡院的拆除无动于衷,也曾有个别有识之士想为后代保留一点贡院号舍建筑。最典型的例子是保存四川贡院号舍的努力。从四川省博物馆藏1906年四川总督锡良撰写的《贡院废号记》碑文,可以看出当时他为保留一点贡院号舍的远见卓识和良苦用心。当时成都要拆毁号舍改建武校兵舍和学务公所,面临“一改向时扃试森严之地,又若土梗瓦砾之不足惜”的情况,锡良指出:“虽然,事会何常,倘数十百年之后,学制修明,校舍比鳞,后生小儒未尝躬历大比之试,安知不有旷然远思,慨念旧制,欲问其制而不可得者。况此一朝大政,尤考古者所惓惓不能忘也。拆号之日,余命存留若干间,封识而保护之,以待来者。尝考泰西历史如埃及废墓、罗马古城,莫不宝惜珍培,留为国人游览之所,以发其思古爱国之情,而我国三辅皇图洛阳宫殿,仅于书册略具梗概,无复片瓦只石之存,此考古之所以多遗憾也。余之存此废号,并记其颠末,亦保存古物,以资历史之一证云尔。”现在,清末四川总督尽力想为后人留下的贡院号舍,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连四川贡院的至公堂、明远楼等高大建筑和贡院牌坊,都在文革中被全部拆除改建成小展览馆。于今一百年后,我们再看锡良所写的文字,不禁令人慨叹!
另一个保存贡院的努力出现在南京。现存1921年6月至1922年11月间关于保存江南贡院遗迹的文件有五份,包括江宁绅商甘鋐等八人致江苏省长力陈贡院中路旧存号舍应力为保存函、众议院议院及江苏省议会议员十三人关于建立贡院古迹公园上江苏省长之函、贡院古迹保管员等人规划贡院修理办法草稿、江苏省长公署指令与训令等。从省长的批复文件来看,同意修整部分贡院遗迹,但市场建设计划也在进行,并考虑“旧存号舍能否拆移”。后将江南贡院设字号、席字号全巷号舍原样移置南京大学内,“未有丝毫改易者”。可惜这种努力到文革中也摆脱不了被最后毁灭的结果,现早已不见踪影。因此,古代贡院中原有的号舍在中国大地上已经彻底地消失,现有的都只的复原仿制号舍。
不过,由于科举制在1300年中曾广泛深入地影响到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过去曾产生过大量的贡院文献,贡院北面帘官居住的房屋也可以作一般的房屋继续使用,因此,至今还可以看到一些贡院遗存,使我们得以窥见千年科举的背影。具体来说,有以下四个方面的贡院遗存。
一是贡院文献遗存。《钦定科场条例》和《续增科场条例》当然是最详细的关于贡院及其规制的记载。其他如许多省份乡试之前都发给每位士子人手一册的《三场程式》,现在也有不少存留。乡会试点名次序图或时刻表,现存的至少有《顺天三路分点次序图》、江南贡院《三路点名定式》、江西贡院《中东西三路听点学分表》、福建贡院《乡试点名章程》、《浙江乡试点名时刻表》、四川贡院《三路点名定式》等六种。还有佚名《豫省文闱供给章程》、《广东文闱科场事例》之类的专门书籍,许多关于贡院的诗文吟咏和日记,如《监临条约》、主考官的《锁闱日记》、《秋闱联咏》、《锁闱杂咏》、《星轺便览》和考生的日记之类,以及大量的《乡试录》、《会试录》中的前序和后序,多有对贡院中乡会试情况的简略概括。另外,贡院坐号便览、浮票、卷票等,这些都为我们今天了解贡院从点名进场、搜检、入号、发题,到考试、交卷、出场等各个环节的具体细节提供不少宝贵的资料。
二是贡院图片遗存。清代共有省级贡院17座,其中北京的顺天贡院、南京的江南贡院、广州的广东贡院(又称两广贡院)、开封的河南贡院并称天下四大贡院。17世纪以后来华的西方人往往对贡院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现存清代贡院的照片与图画基本上是19世纪以后西方人留下的。而在流传下来的图片中,又以前三个贡院为多,河南贡院基本上没有留下照片。四川贡院、福建贡院、陕西贡院、甘肃贡院等或多或少也留下一些废科举前后拍的照片。还有一些贡院留有图片,如江南贡院因为法文《中国文科举》一书,留下了不少当时人画的贡院和号舍图片,江南贡院和顺天贡院还有详细的贡院平面图。这些珍贵的影像和图片遗存,使我们得以窥见当年贡院的具体形象。
三是贡院建筑遗存。在多数省级贡院都已灰飞烟灭的情况下,云南贡院至公堂、甘肃贡院至公堂的保存尤为难能可贵,这得益于云南大学和兰州大学建在原贡院的遗址,使贡院的文脉得以延续下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甘肃贡院至公堂还保存着原汁原味的陕甘分闱后甘肃首次乡试监临官左宗棠书“至公堂”匾额和木制对联。可惜的是甘肃贡院明远楼的异地迁建保存后,又因重建而使原木构明远楼消失。江南贡院保存至今仍存有明远楼和飞虹桥,已是众所周知。而历经多次战火顽强存留下来的广东贡院明远楼,更是硕果仅存的奇迹。府州县级试院和考棚因过去数量较多,保存下来的也相对省级贡院为多。而省级贡院过去规模宏大,房舍鳞次栉比,但存留下来的就只有以上所提的四座建筑,诚属凤毛麟角。
四是贡院碑文遗存。江南贡院存有相关的碑刻十多方,明远楼外墙所嵌《金陵贡院遗迹碑》,记述了江南贡院的兴衰历史,碑文最后叹道:“今则数百年文战之场,一时尽归商战,君子于此,可以观世变矣!”建立在河南贡院遗址上的河南大学老校区存有雍正十年(1732)《改建河南贡院记碑》和道光二十四年(1844)《重修河南贡院碑记》,并建有两座碑亭。云南贡院也存有康熙三年《重建贡院碑记》,而康熙四十七年《重修云南贡院碑记》则文存碑佚。前述四川贡院也留有1906年四川总督锡良撰写的《贡院废号记》石碑。另有一方稀见的陕西贡院明弘治八年(1495)《乡试官誓文题名碑》,生动地记载了从监临官、提调官到巡绰搜检官一起在贡院中发誓不“私受请托暗通关节”的内容,该碑过去石存陕西新城,现台北的“国家图书馆”和曲阜的中国状元博物馆馆长刘晓家中分别藏有拓片。
科举时代,“在中国文士才子仍然能获得最高的荣誉,贡院是通往文职殊遇的必经道路”在科举被废止百年以后,随着科举记忆在历史深处被重新唤醒,人们才意识到,曾经与我们民族历史关系密切的科举文化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作为与中国一千多年间多数精英人物密切相关的贡院,关系到我们的民族历史和人文血脉,贡院遗存是科举文化的珍贵遗产。为重构科举场景,让今人了解科举,需要研究科举制度,保护贡院遗存,甚至是修复部分贡院建筑,使21世纪中国人能够追寻逝去的古老文明遗迹。这样,贡院这一千年科举的背影,才不会永远消失在历史深处,才不会完全淡出国人的视野。